- Sep 11 Wed 2013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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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搬家囉
- Jan 14 Mon 2013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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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1開始實施二代健保
計費項目
說明
下 限
上 限
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
給付所屬被保險人的薪資所得中,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獎金(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
無
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後,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000萬元為限。
兼職薪資所得
給付兼職人員(指非在本單位投保健保)的薪資所得
單次給付達5,000元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執行業務收入
給付民眾的執行業務收入,不扣除必要費用或成本。
股利所得
公司給付股東的股利總額(包括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
1. 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單次給付達5,000元。
2. 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達5,000元。
1. 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2. 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利息所得
給付民眾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的利息。
單次給付達5,000元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租金收入
給付民眾的租金(未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
單次給付達5,000元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 May 01 Tue 2012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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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應注意事項
一、 配合所得稅法修正規定:
(一) 自100年度起實施噸位稅,選擇適用以船舶淨噸位推計所得課稅之營利事業,除應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下稱結算申報書)之損益及稅額計算表,填報適 用噸位稅制收入之所得(損失)及依船舶淨噸位計算之所得,據以計算營利事業之課稅所得額外,須另以附件方式檢附營利事業及其子公司營運船舶明細表及經營利 事業所得稅查核簽證申報會計師複核之海運業務及非海運業務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
(二) 自100年度起實施反自有資本稀釋課稅制度,營利事業對關係人之負債占業主權益超過一定比率者,其超過部分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除於結算申報 書第8頁增列利息支出之列支限額標準計算表欄位外,並新增結算申報書第8-1頁「關係人負債及業主權益明細表」,請營利事業依規定填報。
(三) 稅額扣抵比率上限:累積未分配盈餘未加徵10%稅款者,分配屬98年度以前之盈餘為33.33%,分配屬99年度以後之盈餘為20.48%;累積未分配盈 餘已加徵10%稅款者,分配屬98年度以前之盈餘為48.15%,分配屬99年度以後之盈餘為33.87%,結算申報書中有關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 積、累積盈虧及其所含可扣抵稅額欄位均區分為「87至98年度」及「99年度以後」,並修訂稅額扣抵比率之計算公式,請營利事業注意。
- Sep 06 Tue 2011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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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0年9月1日起,菸品健康福利捐應納入營業稅稅基
100年1月26日公布修正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6條第2項及第20條第2項規定,營業人銷售菸品或進口菸品時,其應徵之「菸品健康福利捐」應併計為營業稅稅基。該修正條文實施日期經行政院核定自100年9月1日施行。
修法施行前,營業人銷售菸品時開立之統一發票應分別列示其代收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或與銷售額,菸品健康福利捐不列入銷售額課徵營業稅。惟新修正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銷售菸品時,向買受人收取之金額包含菸品健康福利捐在內,應併計為營業稅稅基。
該所表示,自100年9月1日起消費者購買菸品所取得之統一發票將不會再列示代收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等字樣,另營業人除了電腦銷售系統應配合新規定即時修改外,100年9月1日帳載已代付菸品健康福利捐餘額,依財政部100年3月31日台財稅字第10000068800法令規定,於當日得轉列為進貨成本。該所特別呼籲營業人應就相關事項預先準備,避免系統發生無法銜接誤置及申報錯誤之情形。
- Dec 17 Thu 2009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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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售房屋,計算財產交易所得時可減除的成本及費用項目有哪些?
本和改良費用後的餘額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如未能提出證明,則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以財政部訂頒之財產
交易所得標準為所得。個人出售房屋可減除的相關成本及費用如下:
(一)成本方面:包括
- Aug 03 Mon 2009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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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對投資型保險課稅之說明

有關投資型保險課稅問題,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業於98年7月24日開會研商獲致共識,未來對於符合
適格標準之保單,免課遺產稅;不符合適格標準者則應課徵遺產稅。至於投資型保險之投資收益,將以
要保人為課稅主體,依所得類別分別徵免所得稅。又上開課稅規定對於新簽訂之保單始有適用,不會溯
- Aug 03 Mon 200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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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起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新增兩大便民措施!
- Apr 06 Mon 2009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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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將98年4月13日定為「營業登記規則」生效日
- Mar 16 Mon 2009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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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所得分開查 下月20日前申請
報稅季節即將到來,夫妻如因故分居、或有家暴等特殊情形,不希望本人所得資料被另一方查調時,須在今年4月20日以前,以書面郵寄、傳真或臨櫃或網路方式申請分開查調,逾期將無法受理。
南區國稅局表示,往年納稅義務人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取得保護令者,稽徵機關會主動分開提供夫妻所得資料,但自今年起,內政部不再提供家暴資料供綜合所得稅申報分戶運用。
因此,如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取得保護令的納稅民眾,必須在4月20日前依提出分開查調申請。
- Feb 17 Tue 200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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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一、 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其98年度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一次領取總額在169,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
(二)超過169,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39,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