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申報、早退稅」現在只對使用網路報稅的民眾才有用。
所得稅申報是在每年5月的一個月中辦理,財政部早在多年前就取消早申報、早退稅的措施。不過,為了鼓勵民眾使用無時空限制的網路報稅,凡是使用網路申報者,如有退稅,將提前在7月底退還。
比起一般退稅案件,使用網路申報者,退稅款落袋的時間,足足早了三個月。
在民國90年以前,綜合所得稅申報並不是在5月,而是每年2月20日到3月31日,長達近一個半月。為鼓勵民眾儘早報稅,稅捐機關對2月底前完成申報者,退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提供在3月底前優先退稅「早申報、早退稅」措施。
如今,所得稅申報改為5月後,稅捐機關改將早退稅對象鎖定在使用網路報稅的族群身上。
早退稅的好處是沒有積壓稅款在國庫的苦惱。根據財政部與稅捐機關所訂的時程,95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的退稅案還是分成三批處理,網路申報只要是在5月中的任何一天報稅,都可以優先在7月底前退稅,使用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書報稅者,必須在5月10日以前完成申報,才能比照網路申報者,享有在7月底前拿回退稅的優惠。
三批退稅時程表,分別是:
一、96年7月31日前:使用網路報稅;5月10日前使用二維條碼與人工申報書申報者,但需向戶籍所在地稅捐機關申報的退稅案件。
二、96年10月31日前:5月11日到31日申報的二維條碼與人工申報書案件;5月10日前使用二維條碼與人工申報者,但未向戶籍所在地稅捐機關報稅的退稅案。
三、97年2月27日前:逾期申報(96年5月31日後報稅者)案件;原申報繳稅但經交查後屬退稅案件者。
依據稅捐機關處理退稅案件的態度,可以發現使用網路確實擁有較優惠的待遇。
不願意使用網路報稅者,目前唯一有機會比照早退稅優待者,只有在本(5)月10日前,以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書報稅的族群。除此之外者,若屬申報退稅案件,都要等到10月底以後,甚至明年2月才能拿到退稅。
早退稅固然可喜,如何拿回退稅倒也是一門學問。稅捐機關建議退稅人,最安全的退稅方式不外指定帳戶的劃撥退稅。納稅人只要在申報書上註明退稅指定金融機構帳戶,時間一到,國庫就會自動撥款入帳戶,納稅人不必擔心等不到退稅。不是指定以劃撥方式退稅者,國庫會寄出退稅憑單,等退稅的民眾,就要十分注意稅捐機關公布的退稅時程,才能憑退稅憑單到金融機構領款。退稅憑單的兌領期限通常是一年,逾期未領或遺失退稅憑單者,國庫會改發國庫支票給納稅人,但退稅時程恐怕又要再往後延了。(系列完)
【2007/05/0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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