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營利事業所得稅 (34)
- May 01 Tue 2012 14:31
填報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應注意事項
- Aug 03 Mon 2009 14:00
98年度起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新增兩大便民措施!
- Apr 17 Thu 2008 14:37
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網路結算申報新規定
(斗六訊)中區國稅局雲林縣分局表示: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網路結算申報案件如屬未申報投資抵減稅額且非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獨資合夥申報案件或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且未申報投資抵減稅額之申報案件者,免於規定期限前將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網路申報總表、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表、未分配盈餘申報表及相關附件寄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
- Dec 27 Thu 2007 19:49
經登記為公司之負責人,即依法代表公司,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變更登記前,仍具登記之效力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依照稅法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有應納之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無論單計或合計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上,逾法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稅捐稽徵機關會報請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該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但邇來有公司負責人於接獲限制出境通知時,向財政部或稅捐稽徵機關反應,並非公司實際負責人,而是當初應好友請託或因任職該公司被強迫擔任名義負責人云云,由於公司負責人是應登記之事項,一經登記為公司負責人,即依法代表該公司,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變更登記前,仍具登記之效力,稅捐稽徵機關只好繼續限制其出境。
中區國稅局進一步表示,除非民眾是被冒名登記為公司負責人,如因身分證件遺失遭不法人士利用辦理公司登記事項,此時民眾仍須向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其被冒用名義之事實,取得刑事起訴書或法院判決內容證明其確係被冒用名義而登記為公司負責人之虛偽不實情事,經濟部即會撤銷該不實登記事項,稅捐稽徵機關自會陳報解除出境限制。
中區國稅局進一步表示,除非民眾是被冒名登記為公司負責人,如因身分證件遺失遭不法人士利用辦理公司登記事項,此時民眾仍須向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其被冒用名義之事實,取得刑事起訴書或法院判決內容證明其確係被冒用名義而登記為公司負責人之虛偽不實情事,經濟部即會撤銷該不實登記事項,稅捐稽徵機關自會陳報解除出境限制。
- Dec 04 Tue 2007 10:00
自有房屋無償借與他人使用,是否應申報租賃所得?
高雄市市民陳先生來電詢問,其將自有房屋無償借與他人使用,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是否應申報租賃所得?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又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8條規定,將財產無償借與他人使用者,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無償借用契約,經雙方當事人以外之二人證明確係無償借用及法院公證。因此陳先生如確係將自有房屋無償借與,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並訂有契約經法院公證,則無需申報該筆租賃所得。【#987】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又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8條規定,將財產無償借與他人使用者,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無償借用契約,經雙方當事人以外之二人證明確係無償借用及法院公證。因此陳先生如確係將自有房屋無償借與,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並訂有契約經法院公證,則無需申報該筆租賃所得。【#987】
- Nov 06 Tue 2007 09:26
房屋無償出借設公司 仍應課稅
汐止市林小姐來電詢問:將自有房屋無償借與其配偶開立之公司使用,未收取租金,為何仍核定租賃所得?
- Oct 01 Mon 2007 07:59
營利事業列報外銷佣金
- Sep 06 Thu 2007 08:30
營利事業購置「非屬固定資產」之土地,其經辦妥過戶手續後之借款利息,應以遞延費用列帳。
- Sep 06 Thu 2007 08:27
50年租稅獎勵 兩年後落幕
財經部會已達成共識,民國98年促產條例「租稅專章」相關租稅減免,將一舉全數落日,結束長達50年租稅獎勵歷史。財政部昨(5)日正式對外回應,高達1,200億元租稅獎勵將全部用來調降企業營所稅率,降幅超過30%,但個人綜所稅率傾向維持現狀不變。
- Aug 21 Tue 2007 14:40
公司資金借股東 要算利息收入
常見公司未收取利息、或以約定偏低的利息,將資金貸款給股東或其他人,但是依法律規定,公司可是要按照利率計算利息收入,否則還是會被補課稅的。
- Aug 21 Tue 2007 14:37
移轉訂價系列》利潤分配不當 將成查稅標靶
在全球搶稅風潮下,財政部2004年頒訂「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要求企業提出移轉訂價報告,以避免跨國企業利用不符合營業常規的關係人交易,將原應屬於台灣總部的利潤,轉移至海外等分支機構,損及租稅主權。
- Jul 31 Tue 2007 08:18
營利事業應付未付之費用或損失,逾2年未給付,應轉列其他收入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應付未付之費用或損失,逾2年尚未給付者,應轉列「其他收入」科目,俟實際給付時,再以營業外支出列帳。
中區國稅局指出,最近查核轄內某家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發現其帳載應付長期借款利息高達500萬元,屬90年度列支之利息,已逾2年仍未給付,乃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2條第3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8條之1規定,轉列當年度「其他收入」,並補徵稅額合計約150萬元。
中區國稅局指出,最近查核轄內某家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發現其帳載應付長期借款利息高達500萬元,屬90年度列支之利息,已逾2年仍未給付,乃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2條第3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8條之1規定,轉列當年度「其他收入」,並補徵稅額合計約150萬元。
- Jul 19 Thu 2007 08:23
企業非必要貸款利息 不能列報
- Jul 10 Tue 2007 11:14
稅務問答》公司遭竊未獲理賠 可列報損失
桃園某公司會計陳小姐來電詢問:公司因竊盜遭受重大財物損失無法追回之情事,應如何列報才符合稅法規定?
- Jun 29 Fri 2007 10:38
專利研發費 未必可享租稅優惠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廠商即使取得專利權,相關的研發費用,也不一定可以列報投資抵減的租稅優惠。
- Jun 25 Mon 2007 08:28
擴大書審案未於申報期限截止前按適用之純益率繳清應納稅款,應改調帳查核案件辦理
- Jun 21 Thu 2007 07:53
有關94年度未分配盈餘結算申報之計算基礎為何?
(斗六訊)斗六市某公司來電詢問有關94年度未分配盈餘結算申報之計算基礎為何?
雲林縣分局表示,自94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起,應依修正後所得稅法第66條之9規定申報,其中未分配盈餘之計算基礎,是以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當年度稅後純益為基礎,舉例來說,營利事業94年度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應將會計師依商業會計法相關規定查定之稅後純益數額,填報在94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書項次1之1~1欄位,若有經主管機關查核通知調整者,應以調整更正後之稅後純益數額為準,並依未分配盈餘申報須知規定檢附會計師查核簽證之94年度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如果94年度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則以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數額,填報在94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書項次1之1~2欄位。
雲林縣分局表示,自94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起,應依修正後所得稅法第66條之9規定申報,其中未分配盈餘之計算基礎,是以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當年度稅後純益為基礎,舉例來說,營利事業94年度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應將會計師依商業會計法相關規定查定之稅後純益數額,填報在94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書項次1之1~1欄位,若有經主管機關查核通知調整者,應以調整更正後之稅後純益數額為準,並依未分配盈餘申報須知規定檢附會計師查核簽證之94年度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如果94年度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則以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數額,填報在94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書項次1之1~2欄位。
- Jun 01 Fri 2007 10:17
報廢盤損災損申報 須先核備
公司申報所得稅時,如有適用商品報廢、盤損、或災害損失等,要注意是否符合規定,事前向國稅局報備核可。否則,可能會被剔除補稅。
- May 31 Thu 2007 08:24
股東將自有房屋無償供公司使用應計算租賃收入納稅